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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短命 土地财政被指凶手
2011/3/12 8:42:00

  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工程量最大的国家,每年约20亿平方米,但这些建筑工程的寿命却令人担忧。为此,九三学社中央建议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采取有力措施,加强“短命工程”治理。

  “短命工程”并非全是质量惹祸

  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只有18岁;海南的海口千年塔还不到10岁;沈阳夏宫也就15岁……

  近年来,“短命工程”在全国各地频现,造成大量资源浪费。

  “利益驱动是‘短命工程’频现的根本原因。”九三学社中央在提案中指出,2009年住建部对全国30多个省份的90多个城市的180多个建筑工程进行了住宅工程品质检查,结果显示,96.1%的建筑工程合格,这说明“短命工程”频现并非全部是质量原因。

  短命工程榜

  2007年2月12日,投资2.5亿元兴建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在使用了18年后拆除

  2009年2月20日,于1994年建成的沈阳夏宫在2秒钟内被炸成一堆瓦砾,该工程投资2亿元,仅营业5年

  2010年3月,于2001年1月1日落成的海南省海口千年塔开始拆除,该塔高131.101米,耗资3000多万元

  两大原因铸就短命工程

  九三学社中央分析认为,一方面,近些年土地价格快速上涨,土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了很大比例,在强大的利益诱惑下,地方政府更有决心对新建筑“痛下狠手”。

  另一方面,有些官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,大搞形象工程,在这种政绩观的指导下,拆旧建新、拆新建新比比皆是,城市建设规划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是造就“短命工程”的直接原因。

  为此,九三学社中央建议,出台公共投资法,规范公共投资行为。对公共投资的范围从法律上予以界定,对公共投资的程序要用法律予以确定,对项目进行后期监管,对使用年限从法律上予以确定,避免“短命工程”。

 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,对决策失误、监管失职,导致建筑“短命”、造成重大资源环境浪费和社会财富损失的行为,视损失程度和责任轻重,依法追究行政责任、经济责任、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据新华社上午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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